关于做好学生参加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闽医保办{2016}16号《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年度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根据三明市医保中心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各院(系)指定一个专人负责医保收费缴款汇总、并做好本院(系)学生参保花名册以及系统录入工作。各院系按班级收缴,按院(系)进行统一汇总后,在2017年2月20日前将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
xsc408@163.com。
二、缴费标准
2017年度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150元。
三、责任分工
要求各院(系)认真做好学生参保的组织宣传工作及医保缴费工作。通过外网系统做好新参保人员资料的录入和续保学生资料的核对工作。学生处负责参保信息的审核,汇总以及与医保中心对接工作。
四、具体事项要求
(一)城乡居民医保是与政府统筹协调,财政予以补助的一项利民工程,各
院(系)要加强缴费过程中的政策宣传。
(二)在职院参保的前提下,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在校生全员参保,并按时做好学生的缴费工作。
(三)为避免重复参保缴费,请学生与家长认真核实,如果已经在家乡参保、续保的学生,经家长同意可以不在学校参保。
(四)请各院(系)在2月20日之前将医保缴费统一转入以下账户:三明职业技术学院,账号:13800101040023630,开户行:农业银行三明市分行。
(五)各院(系)在录入系统平台之前,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参保花名册名字、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准确无误。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