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三明市科学技术局下发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度三明市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明科〔2023〕6号),请各单位精心组织、积极申报。
1.市级引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自筹,财政不给予经费支持。
2.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个别项目确实需要延长实施时间的,由承担单位书面提出,经市科技局确认,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3.市级引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后不签订项目合同任务书。
4.项目实施到期后,由项目承担单位依据项目申报书内容,自行组织对立项项目结题验收。由主管单位每年1月15日前汇总上年度项目结题验收意见至市科技局办公室备案,市科技局不再组织项目结题验收或出具其他结题验收意见。
各申报人请认真按《三明市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的格式编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交合作协议复印件)报送到产学研处(行政楼302办公室)。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联系人:张煌忠。
产学研处
2023.4.21